涿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张家口市人...
发布时间: 2017-10-26 点击次数:?
涿政办函〔2017〕11号
涿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张家口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
(2016年版)的通知》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张家口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张政办函〔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涿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张家口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
通用目录(2016年版)的通知
张政办函〔2017〕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公布的《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张家口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通用目录》),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紧组织落实。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公布的《通用目录》,对本地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调整衔接到位,编制形成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要切实维护《通用目录》的严肃性,未列入目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取消,目录之外不得实施行政许可。
二、及时全面公布。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在本通知印发20日内,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向社会公开。各县(区)在本通知印发30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向社会公开。
三、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政府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从行政许可的事项管理、办事流程、审批服务、受理场所、监督检查等方面,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全面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通用目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对外公开发布。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
涿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