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
发布时间: 2016-05-04 点击次数:?
西政发〔2016〕1号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
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
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部署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5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张政发〔2015〕15号)、《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区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西政办发〔2015〕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行为,区政府对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经审核论证,区政府决定:
一、保留区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20项。
二、本决定下发后10日内,各审批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公开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要件名称、收费性质、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区审改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
三、各部门不得在公开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对具备相应资质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应同等对待;对申请人已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事项,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严禁将一项中介服务拆分为多个环节。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提供中介服务的,一律不得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
四、各部门要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方便群众办事。同时,要依法加强对本部门管理范围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机构管理长效机制。
附件: 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doc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4日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第二批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6〕9号)和市审改办《关于衔接落实省政府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张审改办〔2016〕1号)文件要求,对《桥西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进行调整,调整后保留中介服务事项18项,纳入技术性服务6项。 区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及收费事项清单(18项).doc 桥西区审改办 2016年10月25日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