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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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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正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了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加强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河北省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近期将对各乡镇、各街道,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和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评自查

各单位围绕机构改革落实情况和“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看以下方面:

1.机构改革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是否存在改革未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是否存在私设机构问题。

2.机构设置方面。是否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是否按新的机构设置运行,是否存在私设机构问题,是否按照“三定”规定挂牌,名称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提高机构规格问题;是否存在“明合暗不合”“两张皮”现象和问题。

3.职责落实方面。是否存在某项职责未承接实施或部分承接实施问题,是否存在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各项职责是否明确分管领导并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4.理顺职责关系方面。与其他单位是否存在职责交叉、脱节情况,职责边界是否明确;各工作机构职责分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职责不清、职责交叉或脱节问题。

5、编制核准方面。是否落实了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是否及时向县委编办备案更新人员变动情况。

各部门要对照机构改革方案和评估内容进行认真自评自查,全面梳理改革任务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的不足和突出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坚持立查立改、即知即改、真抓真改,确保按照“三定”规定做到职责履行到位、工作运行到位。

二、评估检查

县委编办成立评估检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检查,了解掌握机构改革贯彻落实情况、机构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建议和意见。被评估检查需整改的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建立整改台账,研究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集中整改工作结束后,向县委编办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三、有关要求

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和监督检查工作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上级改革部署、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机构改革评估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重要意义,认真自查,务必取得实效。

各部门(单位)请于4月2日前将书面自评自查报告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县委编办(417、415房间)。

联系电话:88020568 88010618

中共正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25日  

来源:正定编办
责任编辑:正定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