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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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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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定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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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
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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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取消衔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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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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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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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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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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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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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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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1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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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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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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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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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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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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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2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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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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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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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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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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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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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2第1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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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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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范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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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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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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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 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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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2第2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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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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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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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2号)《纺织品出口管理办法(暂行)》(商务部令2006年第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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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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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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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2第3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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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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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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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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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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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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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2第4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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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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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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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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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工商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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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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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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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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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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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定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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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
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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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取消衔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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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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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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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网站和网校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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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92号)
《教育部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教技〔2000〕4号)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教技〔2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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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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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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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4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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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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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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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2011年1月8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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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地方海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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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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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0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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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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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录光盘生产企业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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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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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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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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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3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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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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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关闭光盘生产线处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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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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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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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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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4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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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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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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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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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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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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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9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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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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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及以下单建人防工程、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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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9〕282号)
《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人民防空建设审批事项的通知》(国人防〔2014〕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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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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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人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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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11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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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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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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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定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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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
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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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取消衔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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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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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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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环境恢复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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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环保总局令2005年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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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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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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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12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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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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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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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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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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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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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19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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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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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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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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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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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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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5项取消,行政许可编码:1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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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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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饲养家畜家禽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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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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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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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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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6项取消,行政许可编码:1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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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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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外广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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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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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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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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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7项取消,行政许可编码:2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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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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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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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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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商务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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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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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8项取消,行政许可编码:18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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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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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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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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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统计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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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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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29项取消,行政许可编码:3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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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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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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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定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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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
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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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取消衔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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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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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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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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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令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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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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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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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0项取消,行政许可编码: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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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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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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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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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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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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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1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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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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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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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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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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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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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2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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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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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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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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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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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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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3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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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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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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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06第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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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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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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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4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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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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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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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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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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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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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5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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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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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税款登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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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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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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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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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6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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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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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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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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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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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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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7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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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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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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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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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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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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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8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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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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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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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定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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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法定
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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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取消衔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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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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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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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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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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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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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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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39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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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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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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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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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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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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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40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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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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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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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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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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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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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41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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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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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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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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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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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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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42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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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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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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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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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地税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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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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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衔接】(承市政办〔2016〕3号)文件,附件3第43项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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