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青龙满族自治县物业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12-20 点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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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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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青龙满族自治县物业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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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规范房地产市场 推进住房商品化 负责公有住房出售及售价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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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青龙镇祖山路中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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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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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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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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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龙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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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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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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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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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青龙满族自治县物业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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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执行章程。 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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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严格执行章程。 1、严格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目标,开展了以下活动 1、公租房入住情况。如意小区建设公租房407套,锦绣家园建设150套公租房。针对小区验收、审核、入住等遗留问题成堆,纷繁复杂的状况,中心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原则,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如期完成入住任务,557户全部入住,取得较好社会反响。 2、房租收取情况。如意小区房租收取正在逐步进行。 3、如意小区验收工作。如意小区已完成工程质量验收,消防验收由第三方出具了检测报告。因消防体制改革等因素目前还没有出具消防验收报告。考虑如意小区是省、市、县三级民生工程,安排低保、低收入外来务工新就业等保障家庭2000人入住,加之临近春节火灾责任风险徒增,在此恳请局领导安排相关处室在春节前出具消防验收报告,以避免失火后由于没有消防验收报告造成责任追究。 4、保障家庭资格审核。(1)、按照工作要求,每半年对400余户住房补贴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后发放补贴资金,目前已按照要求发放到位。近期中心草拟了《青龙满族自治县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化补贴工作的实施意见》,准备将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纳入货币补贴保障范围,并适时提高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的住房补贴标准。(2)、对如意小区407户公租房、锦绣家园150户公租房进行常态化后期管理,对住户进行资格审核,目前锦绣家园公租房租期将至,中心已完成入户核实和联审联查程序,后续将开始受理续租业务。 5、保障房小区对外出售房屋问题。(1)、吉祥小区为2010年竣工入住的廉租房小区,1#楼除拆迁安置剩余11套对外出售,当时收取了每户5-15万元不等的预交款并上缴财政。2015年经请示县政府由中介机构评估作价,但未催缴楼款。2019年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咨询县财政局后,以电话和书面的形式,通知住户缴纳房款,但10户均未足额缴纳,目前律师已介入并适时启动司法程序。(2)、如意小区为2011年至2013年统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4#楼1单元为拆迁安置房,其中返迁户7套,对外出售5套。由当时主管县长、住建局局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主任、大杖子村主任商议,以均价2310元/㎡均价出售,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以电话和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住户缴纳房款,目前1户缴纳,其余4户未缴纳。 6、如意小区公租房续租等事项。如意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家庭租期将到,按照工作安排,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已完成入户核查和联审联查等复核程序,后续将与合格保障家庭续订续合同,目前各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保障了低保、低收入外来务工新就业等保障家庭2000人并安排入住。 2、对400余户住房补贴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后发放补贴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抓好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工作。在完成如意小区、锦绣家园小区公租房入住后,将工作重点放在处理遗留问题和后期管理上,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配套设施建设,为保障家庭提供一个宜居、舒适的居住环境。 2、加强动态管理,做好信息公开。继续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保障原则,抓好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安排专人负责,以常态,动态核查形式开展核查工作,对全部保障家庭的标准资格进行核查,做到保障家庭可进可出,确保我县住房保障秩序井然。 2022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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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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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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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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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2023-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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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
填表人: 严启凡 联系电话:15603316708 报送日期:2023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