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17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4-03 点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321745431761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7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按照有关规定对土地进行收回 收购 置换 征用 储存 建立土地储备库 土地的开发利用 为政府出让国有土地提供建议 |
|||
住 所 |
青龙镇祖山路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赵连成 |
|||
开办资金 |
60(万元) |
|||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
|||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71.5944 |
71.996 |
|||
网上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从业人数 |
7 |
|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应变更登记事项。 |
|||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7年度,我中心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等级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目标。 受土地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截至本年年底,共收储土地16宗,总面积18.4089公顷,其中收回国有土地6宗,面积9.8515公顷;原集体土地转征后收储10宗,面积8.5574公顷,土地收储成本总计7534.354万元。收储的土地做到了面积准确、边界清楚无争议,达到了供地标准,保障了供地质量,让用地户满意放心。 二、及时准确,如实填报土地储备动态监管系统。 按照土地储备监管系统要求,我中心起草了2017年土地收储计划,经局报请县政府批准,上传到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并通过了省厅的审核,完成了三项规模计划的年初填报工作,并按时完成动态系统的实时填报工作,系统运转正常。 三、协调联动,积极跑办申请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冀财[2017]42号)及代发新增政府债券有关要求,我中心积极和县财政局请示沟通,并向相关单位借鉴经验,积极组卷,向上争取土储专项债券3204万元待批。 四、认真督办,落实2017年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 对2016年三个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督促落实到位,并形成有效数据材料,通过领导的积极协调,加大补偿落实力度,补偿已基本落实到位。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1、土地市场低迷,形成了收储难、供地难问题。 2017年土地市场疲软,经济形势严峻,有的企业因经济形势摘不起牌,或者项目中途夭折,导致部分批转后的土地无人问津,无法落实收储。 2、规划与批转不同步,造成转后土地无法收储、供应。 批转回来的建设用地不能尽快出具规划条件,有的拖延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造成了批转后的土地不能及时收储供地。 三、存在问题的解决思路: 1、批转时严格论证项目的可行性,对项目企业的实力进行充分了解,尽量保证土地能转、能收、能供,减少已批未供的库存量,提高供地率。 2、建议在报转前提前征求规划部门意见,能出具规划意见的地块优先批转,对于不能出具规划意见的暂不报转,这样有利于对批转回来的土地进行尽快规划,尽快收储供地,缩短供地周期,提高供地率。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自2015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9日。 |
|||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刘志坚 联系电话:13933910662 报送日期:2018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