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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时间: 2020-08-12 作者:秦皇岛市委编办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秦皇岛市机构改革方案》(冀办字〔2018109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处级,加挂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秦皇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市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致函国务院、省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和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来文办理。

(二)负责市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等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对市政府各部门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五)组织起草市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对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决定事项及省政府、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八)负责承办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负责承办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十)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负责政务信息(包括舆情信息)服务工作。

(十三)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市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六)组织协调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七)负责市政府驻外机构(境内)及市政府办公室直属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八)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政策研究机构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

(十九)贯彻执行国家、省金融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负责协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服务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组织做好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地方金融改革创新等工作。

(二十一)负责全市地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工作。

(二十二)负责牵头全市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工作。

(二十三)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市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协调科。负责办理市政府主要领导日常工作安排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的调研、考察、公务或商务接待等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市政府秘书长的文电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综合性事务的办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具体工作的联系对接。负责与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的沟通联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一科。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文稿和市政府、市政府党组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或组织撰写工作。负责市政府主要领导文电办理工作。负责与市审计局的工作联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综合二至七科(综合三科挂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承担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为市政府领导政务工作提供服务,承担文稿起草、会务、调查研究、有关公务活动组织协调、公务出访保障、批件和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反馈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室(提案科)(督查室对外称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简称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秦皇岛市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承办市委交办的涉及市政府系统落实事项的督办反馈。负责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等任务目标分解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反馈。组织开展市政府重大专项督查。协调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组织承办全国、省和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办工作的考核评比、协调督办和业务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会议科。负责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秘书长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的会务、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起草、印发等工作。负责市长办公会议以及其他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各类会议的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市政府年度会议计划。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文审科。负责以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公文的审核把关等工作。负责拟定市政府年度文件计划。负责市政府系统精简文件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负责与市司法局衔接和沟通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公文办理科。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公文的印制发放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承接各类文电的收文审核和运转办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工作。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印信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人事任免科。负责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市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工作。负责承办市政府任命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录用聘用、调配、离退休手续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的核定、申报、审批工作。负责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目标绩效管理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借调人员的管理、备案工作。负责在职和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营商环境协调办公室(“放管服”改革协调科)。负责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综合协调、综合文字材料起草、信息反馈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负责对全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沟通协调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统筹研究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县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市政府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紧急情况的信息接报及领导批示的督办、反馈等工作。负责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请假报告单存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政务公开办公室(电子政务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印发工作。组织办理市政府政策解读有关事项。承担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网络问政平台的相关工作。负责网民留言平台的回复办理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的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全市电子政务内网政府节点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网站的监管、督导、评估。协调管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电子政务应用工作。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机关内网网站的建设管理。负责办理回复国办“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咨询投诉”电子邮件。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电子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软件正版化相关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市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信息科。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选择、提供、反馈工作。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我市的落实情况,反映我市政府工作的思路举措、进展成效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负责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对信息刊物批件的督办落实和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开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和年度考核。负责《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大事记》的编辑印发工作。负责开展信息调研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行财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公务车辆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办公室机关办公用房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环境绿化、卫生、设施修缮等后勤保障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调研科。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承担或参与重要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组织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以及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政策研究机构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要课题协作攻关。承接省政府研究室布置的调研课题。组织编辑《调研参考》《调研专报》等内部刊物。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金融综合服务科。负责制定全市金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统筹协调各类金融机构有序服务全市产业发展项目和实体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工作,管理全市企业网上金融服务平台,对金融机构支持我市实体经济进行考核。负责联系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租赁、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协调做好需地方政府配合的相关工作。负责开展全市金融形势和运行情况分析,编发《全市金融运行分析》。负责开展全市金融扶贫工作。负责拟定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培育推荐企业挂牌上市,服务企业直接融资。负责开展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负责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工作。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息、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培训、建议提案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科。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控股集团、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规范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区做好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基金的市场准入、规范发展和风险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改革。负责牵头全市各类金融风险的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化解以及信息上报等工作,与“河北金融云”监管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负责协调指导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案件,处理地方金融突发和重大事件。负责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访、舆情等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政策解释和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北省融投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金融风险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市P2P互联网金融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职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协助市政府机关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办理市政府机关党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的服务管理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市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101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9名(含正科级督查室副主任3名、正科级督查专员3名、总经济师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科科长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含机关纪委副书记1名)。

处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市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其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