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职...
发布时间: 2015-02-13 点击次数:?
卢政办发〔2015〕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各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2月9日
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规范有序推进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深化改革的有关工作部署,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为核心,以优化发展环境和激发市场、社会、基层活力为目标,切实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职权法定,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坚持放管并重,确保责权统一、权能匹配;坚持鼓励创新,支持各单位结合实际主动推进改革工作,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政务服务,努力建设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体系,为全面建设开放、生态、文化、和谐、实力新卢龙,打造沿海经济增长带重要腹地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及时衔接上级取消下放权力事项。要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或有关管理权限的文件要求,制定衔接落实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在上级文件下发后两个月内完成衔接,并及时印发衔接文件。
(二)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是取消“行政监管”事项类别。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在2015年3月底前完成对“行政监管”事项的清理工作。二是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于2015年6月底前完成清理工作。三是加大向乡镇和县经济开发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围绕投资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推进自行取消下放审批事项,通过授权或委托实施等方式,积极探索向园区、经济发达镇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四是制定出台“三个目录”。在完成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各类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基础上,于2015年3月底前制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历次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接受社会监督。
(三)取消和简化前置性审批。一是在投资审批领域,全面清理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现有流程,研究制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的相关办法,建立前置性审批事项联动工作机制。二是继续深化先照后证改革,重点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要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清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的有关部署,并积极探索规范前置审批行为、加强后续监管的措施。
(四)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在全面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化管理,一律不得利用“红头文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已设立的要坚决取消。
(五)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认真落实省、市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有关文件精神,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在抓好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执法公开的同时,扎实推进“三个清单”制度建设。一是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对各职能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监督和其他行政权力等11个类别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认真做好清权、减权、制权、晒权等工作,按时制定公开我县《行政权力清单》。二是建立监管清单制度。研究制定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各种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及时编制公开监管清单。三是编制公开《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结合我县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及时制定出台《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法无禁止皆可为”的投资环境。在此基础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100号)要求,认真理顺政府部门职能,按时制定公开“责任清单”。
(六)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三级平台”、推行“两个代办”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卢办字〔2014〕46号)精神,切实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村(居委会)便民服务站建设。一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打造“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二是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代办、重点项目全程代办制度,健全和完善并联审批、一口受理、限时办结、联合会商等审批服务工作机制,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三是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以省经济信息中心承建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为基础,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效能监察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力争2015年底前完成。
(七)研究制定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冀发〔2014〕5号)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我县实施方案,对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体工作进行部署,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并抓好组织实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各部门作为我县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要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县政府将明确每项工作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定期调度,强化督导,各相关部门要全力做好配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理顺体制,强化协调。为加强对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省、市统一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完善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将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县监察局调整为县编委办,并负责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要充实和加强专门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县编委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作用,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任务的落实。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落实改革任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加强与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更好更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县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表
附件
县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表
序号 |
重点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准确衔接上级取消下放权力事项 |
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 |
持续推进 |
2 |
取消“行政监管”事项类别,制定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 |
2015年3月底前 |
3 |
制定公开《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
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 |
2015年3月底前 |
4 |
制定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 |
县财政局、县物价局 |
2015年3月底前 |
5 |
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
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 |
2015年6月底前 |
6 |
加大向乡镇、园区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力度 |
县编委办、县发改局 |
持续推进 |
7 |
取消和简化前置性审批 |
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工商局 |
持续推进 |
8 |
制定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管理 |
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 |
2015年底前 |
9 |
制定出台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
县政府办 |
2015年3月底前 |
10 |
制定出台司法公开实施方案 |
县委政法委 |
2015年3月底前 |
11 |
制定出台执法公开实施方案 |
县政府法制办 |
2015年3月底前 |
12 |
编制公开《行政权力清单》 |
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 |
2015年5月底前 |
13 |
编制公开《责任清单》 |
县编委办、县政府法制办 |
2015年5月底前 |
14 |
编制公开《监管清单》 |
县工商局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实施 |
15 |
编制公开《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
县发改局 |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实施 |
|
制定出台《加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落实两个代办制度实施方案》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15年3月底前 |
17 |
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
县政务服务中心 |
2015年底前 |
18 |
制定印发政府职能转变实施方案 |
县编委办 |
2015年3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