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卢龙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3-04-27 点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3244018351565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卢龙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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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卢龙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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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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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卢龙县城环城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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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乔红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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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10.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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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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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卢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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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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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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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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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卢龙县建筑工程质量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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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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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2年度我县新报监工程项目38项,建筑面积20.26万平方米,造价6.70亿元。上年结转项目64项,建筑面积119.78万平方米,造价26.89亿元。2022年度竣工验收项目18项,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一、主要业务开展情况。 (一)推进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住建部、省住建厅关于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的有关通知精神,注重强化建设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质量责任意识,督促其加强对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履约管理。督导各方责任主体落实《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强化质量行为,狠抓工程实体质量控制,加强工程资料管理。 (二)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加强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中心针对近年投诉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治理,根据项目进展,分阶段对重点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总结发现的问题,把质量问题防治工作做扎实并取得真正的实效。 (三)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及海砂使用专项检查。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22年预拌混凝土质量及海砂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中心于2022年8月9日-20日期间对我县预拌混凝土企业资质、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设计及生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7家,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 (四)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巡查工作。按照我中心2022年工作安排,配合局机关对我县在建项目工程质量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对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对《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河北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共抽查单位工程24个,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8份。 (五)接受市考核评价。我中心按照《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监督机构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对照评价内容、标准进行了自查,9月20日市局评价组对我中心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合格。 (六)迎接省、市工程质量大检查。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分别于9月5日和9月20日对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焚烧发电项目主厂房、龙栖园17#楼项目进行检查。我中心针对检查中存在的质量问题积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通报全县,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七)开展优质工程创建工作。2022年我县未来的星光14#、15#楼已申报省级结构优质工程,宏屹·国际城A56#楼、首迈·新悦府2#、5#、6#楼、双龙悦府3#楼、龙栖园17#、18#楼省结构优质工程创建工作、双龙悦府6#楼市结构优质工程创建工作已通过市局复核。 (八)积极认真处理质量投诉问题。我中心本着“热情接待、认真督办、积极协调、妥善解决、化解矛盾”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热情服务,很好地维护了百姓的合法权益,防止了投诉案件的矛盾激化。2022年截止目前,共受理工程质量投诉案件12起,处理完毕10起,其中2起正积极进行协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积极督促整改;二是参与工程质量监督,注重工程使用功能,消除质量常见问题,降低投诉率;三是进行专项检查,对内部管理薄弱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检查,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针对市场上商品混凝土质量的参差不齐,对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跟踪监督,保证混凝土质量稳定;四是坚强装配式建筑和外墙保温一体化的学习,积极和上级相关单位沟通学习,探讨对装配式建筑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工程的有效管理,保证我县工程质量;五是推动各建筑企业积极创建优质工程,为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建筑工程;六是尽快进行资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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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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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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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潘志娟 联系电话:18233508500 报送日期:2023年0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