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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卢龙县木井镇总校)

发布时间: 2023-04-24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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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2  年度)

 

 

 

 

 

 

卢龙县木井镇总校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卢龙县木井镇总校

宗旨和

业务范围

教育管理

    

卢龙县木井镇木井村

法定代表人

孟祥元

开办资金

2.6(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卢龙县教育和体育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

3.2

网上名称

卢龙县木井镇总校.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2022年3月3日办理了法人变更登记,开办资金由7.7万元变更为2.6万元。

    一、严格执行章程。

依据《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及《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的范围积极规范开展业务活动。

二、按照单位的业务宗旨和范围,开展以下业务活动。

(一)我们按照儿童成长和身心发展规律,卓有成效的实施教育,使学生健康成长,得到了知识与体质的培养。学生的学习成绩逐步提高,各项技能得到了全面发展,真正体现了素质教育的发展。(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条不紊的规范运作,努力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使外出务工人员安心工作,规范使用印章及证书等。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单位一年来未涉及任何诉讼和社会投诉情况。学校周边环境稳定,学校内部师生和谐,学生在学校愉快的学习,教师愉快的教学。做到了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四、下步努力方向。今后打算: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努力建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合理利用设备、图书等资源,科学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锻炼;更进一步的注重师生的品行建设,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加强与家长沟通配合,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共同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力促进学龄儿童的身心健康成长,继续保持学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受教育率 100%,使全社会都向知识化科学化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王爱军  联系电话:13613374600  报送日期:2023年02月20日

来源:卢龙县委编办
责任编辑:卢龙县委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