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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2015年第2期
发布时间: 2015-02-20 点击次数:?
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变更公告2015年第2期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高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
1、“高阳县房产管理所”公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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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地产服务。 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进行房地产交易管理 办理房地产产权交易过户 办理房地产抵押业务手续 房屋租赁管理 房地产评估业务 调解房地产纠纷 负责指导测量机构进行专业测绘 负责房产测绘成果的审核备案(原:为人民群众提供房地产服务。 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进行房地产交易管理 办理房地产产权交易过户 办理房地产抵押业务手续 房屋租赁管理 房地产评估业务 调解房地产纠纷) |
证书号 |
113062800192 |
来源:高阳县编办
责任编辑:高阳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