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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市级下放调整...
发布时间: 2018-12-29 点击次数:?
广政办发〔2018〕39号
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市级下放调整行政职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简政放权,根据《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市级调整行政职权的通知》(邢政办法〔2018〕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涉及市级下放或调整的15项行政职权全部予以衔接,为确保下放事项全部衔接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市级行政权力下放情况,积极做好与市对口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明确职责边界,制定衔接落实方案,确保委托、下放事项不出现“空白期”。
二、2019年1月24日前为衔接下放调整过渡期。对于过渡期内无法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相关部门要主动向上级反映情况,并积极做好业务学习、培训、对接等工作。
三、过渡期后,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行政权力下放、承接情况,相应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
附件:广政办发2018 39号衔接市级下放或调整的15项行政职权清单.doc
广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来源:广宗编办
责任编辑:广宗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