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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省...

发布时间: 2015-11-19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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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政办字【2015】17号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

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一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534号)文件要求,我区对国务院第一批取消的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分析,其中我区应衔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3项,我区不涉及行政审批事项29项。为确保将上级取消和调整事项衔接落实到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上级取消和调整事项予以公开,并就抓好落实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政府文件要求做好取消工作,对于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

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衔接落实到位。对我区应衔接取消的审批事项,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部取消,并在本通知印发后15日内完成后续相关工作。

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公开的目录清单,相应调整部门行政许可目录、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调整情况要向区审改办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此次衔接上级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监管缺位。要制定取消规范报告和监管措施报告并向区审改办备案。要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突出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涉及民生和公共安全等重要领域的监管,进一步查找制度不严、机制不畅、责任不清、标准不全、门槛不高等问题,堵塞漏洞,确保将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附件1秦皇岛市抚宁区衔接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附件2:国务院第一批取消的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中我区不涉及事项目录

 

 

                      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1秦皇岛市抚宁区衔接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计33项)

序号

项 目 名 称

设 定 依 据

实施部门

备 注

衔接情况

1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项目名称为“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秦皇岛市抚宁区项目名称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批”

衔接取消

2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省、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省级项目名称为“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秦皇岛市抚宁区项目名称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批”

 

衔接取消

3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审批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

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

秦皇岛市抚宁区项目名称为“预防性健康检查机构设置审批”

衔接取消

4

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的审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5

企业享受综合利用资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6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7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8

对律师事务所征收方式的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查账征收的通知》(国税发〔2002〕123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9

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审核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和企业工资总额管理的通知》(劳部发〔1994〕222号)

省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厅

省级项目名称为“省属非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审批”。

衔接取消

10

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

(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该项目是我区权力清单中项目名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里的分项审批

衔接取消

11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的审核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12

汇总纳税企业组织结构变更审核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13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业务的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14

企业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15

企业享受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缩短折旧年限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16

 

企业享受文化体制改革中转制的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34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关于转制文化企业名单及认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0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17

电网企业新建项目分摊期间费用的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网企业电网新建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6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18

企业享受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1〕81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19

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简易征收和饶让抵免的核准

《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0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收入优惠的备案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1

企业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2

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3

动漫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4

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5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6

个人取得股票期权或认购股票等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有困难的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认购股票等有价证券而从雇主取得折扣或补贴收入有关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股票期权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40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7

对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初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2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8

企业吸纳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税收减免审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29

企业享受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试点优惠政策的核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政策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30

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31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审批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32

企业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33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含与港澳台协议)待遇审批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

县级地税机关

 

衔接取消

 

 

 

 

 

 

 

 

 

 

 

附件2:国务院第一批取消的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中我区不涉及事项目录

(共计29项)

 

序号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实施部门

备注

衔接情况

1

不需中央政府投资、限额(规模)以下或不涉及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

省发展改革委

 

不涉及

2

境内国际科技会展审批

《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外字〔2001〕311号)

省科技厅

 

不涉及

3

对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变更初审

《关于办理车辆企业更名迁址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经贸产业〔2001〕1111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级项目名称为“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核准、备案”,其中准入工作包含新建企业公告准入和已有企业公告变更两项工作,此次国务院取消的项目是准入工作的一部分。

不涉及

4

社会福利基金资助项目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省民政厅

 

不涉及

5

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66号)

省卫生计生委

省级项目名称为“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许可审核”。

不涉及

6

注册税务师执业核准

《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税务总局令第14号)

省地税局

 

不涉及

7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国质检人〔2004〕501号)

省质监局

 

不涉及

8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实施专科教育或者非学历高等教育审批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5号)

省、市级教育主管部门

 

不涉及

9

校外学习中心(点)审批

《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教高厅〔2003〕2号)

市级教育主管部门

 

不涉及

10

二、三级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方案审批和工程验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 27—2002)

省公安厅

 

不涉及

11

彩票销售机构销售实施方案审批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体育总局令第67号)

省财政厅

 

不涉及

12

彩票销售机构开展派奖审批

《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民政部、体育总局令第67号)

省财政厅

省级项目名称为“彩票派奖活动审批”。

不涉及

13

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2号)

省国土资源厅

 

不涉及

14

矿泉水注册登记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矿泉水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27号)

省国土资源厅

 

不涉及

15

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流通审批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7号)

省国土资源厅

 

不涉及

16

设立水利旅游项目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水综合〔2004〕143号)
《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水综合〔2006〕102号)

省水利厅

 

不涉及

17

外省肥料登记产品备案核准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2号)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肥料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农发〔2009〕2号)

省农业厅

 

不涉及

18

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设立审批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令2011年第1号)

省农业厅

 

不涉及

19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

省卫生计生委

省级项目名称为“全部二类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开展的三类医疗技术准入”。

不涉及

20

开展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的批准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19号)

省卫生计生委

 

不涉及

21

医疗机构放射影像健康普查许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

省卫生计生委

 

不涉及

22

防伪技术产品生产企业在异地设立使用推广机构的备案核准

《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7号)

省质监局

 

不涉及

23

对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的初审

《松材线虫病疫木加工板材定点加工企业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8号)

省林业厅

 

不涉及

24

对国家林业局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的初审

《普及型国外引种试种苗圃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17号)

省林业厅

 

不涉及

25

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和办事机构停业、撤销审批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0号)

省知识产权局

 

不涉及

26

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资助中第三方检索机构认定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2〕14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省知识产权局

 

不涉及

27

其他部门新建、撤销气象台站审批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中国气象局令第12号)

省气象局

 

不涉及

28

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年检

《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5号)

省气象局

 

不涉及

29

施放气球资质证年检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不涉及

 

来源:抚宁县编办
责任编辑:抚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