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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场主体行政...

发布时间: 2015-06-2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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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政办字【201537

 

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聚集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向社会公开《抚宁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监管清单。本通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县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的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事项名称、监管法律法规依据、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县政府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汇总清单。

二、认真履行职责。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监管清单中的内容履行职责,不断加强后续监管。

三、实施动态管理。县政府各部门对监管清单要实施动态管理,结合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进展情况,不断修改完善监管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维护市场秩序。政府各相关部门对监管清单中的审批事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附件:抚宁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628

抚宁县市场主体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清单

 

序号

项目编码

审批事项名称

监管法律法规依据

监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1

01001

招标方案核准(企业投资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1220日)第四条

2、《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1927日)第四条

主要监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城乡建设部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水务部门、商务部门等

配合监管部门:财政部门、监察部门等

根据项目类型确定

2

01002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716日)第五部分:“(二)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

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冀政〔200532号、2005418日)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报送发展改革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应依法进行核准,并加强监督管理。”

主要监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质监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

 

 

 

 

发展改革部门

 

3

0100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716日)第五部分:“(二)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

2、《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冀政〔200532号、2005418日)第十八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管”。

主要监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质监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

 

发展改革部门

4

01004

非限制类限额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2004716日)第五部分:“(二)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投资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监督检查。”

2、《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县发改局令第12号、2014517) 第二十七条

3、《河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冀发改外资[2004]1508号、2004年)第十七条

主要监管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城乡规划部门、质监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等

 

发展改革部门

5

0100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投资项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席令第77号、20071028日)第十条、第十二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200686日)第六部分:“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6号、2010917日)第十七条:“节能审查机关负责对节能评估文件及其节能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监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建设部门部门、环保部门

 

发展改革部门

6

02001

市属及以下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自2004113日施行)第二条、 第三条第二款。2、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衔接工作的通知》(冀安监管》[2009]5)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抚宁县安监局初审)

7

02002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201112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201291日起施行)第三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质监、交通运输、工商、消防、气象、商务等部门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8

02003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06111日实施)第十九条;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2013121日实施)第三条、第五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质监、工商、气象、供销社等部门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抚宁县安监局初审)

9

02004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06111日实施)第十九条;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2013121日实施)第三条、第五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质监、工商、气象、供销社等部门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0

03001

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的批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第二十二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四十一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1

03002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及临时摆设摊点的批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二、二十四条

主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2

03003

城市公厕建设审批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九条;《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号,第十、十三、十六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3

03004

城市户外广告、霓虹灯及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审批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十七条;《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十九、二十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4

03005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五条;《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决定》第101

主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交通部门、公安交警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5

03006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3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

主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6

03007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桥梁)上行驶的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主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7

03008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和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9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8

03009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六、三十、三十一、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

 

主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规划部门、公安交警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19

03010

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及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的批准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十六、三十八、三十九、四十、四十二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0

03011

建设项目配套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及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审批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十三、二十六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1

03012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02项;,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三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2

03013

改变绿地规划和使用性质审批及古树名木的迁移、买卖和转让审核同意和批准

 

《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九、三十五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3

03014

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畜家禽的核准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三十七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4

03015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的批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5

03016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河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主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安监部门、工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6

03017

燃气设施改动许可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三十八条

主要监管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规划部门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

27

040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改变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文件的审批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八条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各乡镇环保站

环境保护部门

28

04002

污染防治设施的拆除或闲置审批

《河北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各乡镇环保站

环境保护部门

29

04003

排污许可证核发

《河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冀法审[2007]17号)第四条

主要监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各乡镇环保站

环境保护部门

30

05001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五条

运输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1

05002

县内班线运输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运输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2

05003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运输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3

05004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运输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4

05005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条

运输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5

05006

关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许可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项

路政执法大队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6

05007

因修建铁路、机场、车站、通信设施、水利工程和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或者公路改线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一款

地方道路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7

05008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架设管线等设施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二款、第三款

地方道路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8

05009

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六款

地方道路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9

05010

在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七款

地方道路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0

05011

砍伐、更新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审批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

地方道路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1

05012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公路法》第五十四

地方道路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2

05013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行驶公路

《公路法》第四十八

地方道路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3

05014

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

《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地方道路管理站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4

06001

粮食收购资格许可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八、九、十条

《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6]1号)第二章第五-十条

主要监管部门:粮食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物价部门

粮食部门

45

07001

3亿美元以下的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及变更

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

商务部门

商务部门

46

08001

《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发、变更、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一条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7

09001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四条;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48

09002

取水许可、取水许可证延续、取水权变更和转让、取水工程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五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49

09003

计划用水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河北省全社会节约用水若干规定》第九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0

09004

设置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入河排污口监管办法》第五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1

09005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第三条、四条、第五条;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八条;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第五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2

09006

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河北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四条;

《河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正)》第二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3

09007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弃置砂石、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4

09008

防洪规划同意书、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建设项目占地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十七条第二款;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5

09009

填堵水域和江河故道等设施拆毁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6

09010

县管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审批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7

09011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8

09012

水库、闸坝和其他水工程设施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批准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59

09013

河道采砂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60

09014

护堤护岸林木采伐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水务部门

水务部门

61

10001

律师事务所设立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四条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62

10002

司法鉴定机构的审核登记初审

《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第四条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5号)第四条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63

10003

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核准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 第四条第五条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64

10004

公证机构的设立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 101 号)第五条第二十四条 

司法部门

司法部门

65

11001J

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教育局职成教股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66

11002W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变更许可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第九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第十二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环保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67

11003W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变更许可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第九条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458号令)第十二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环保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68

11004W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变更许可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第四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363号令)第十三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电信管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69

11005W

出版物经营单位(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设立、变更许可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4号令,2011319日修订实施)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0

11006W

出版物经营单位(音像制品出租零售)设立、变更许可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595号令,2011316日修订实施)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1

11007W

打字复印单位或者从事打字复印经营活动设立、变更许可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8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第十一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2

11008W

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或者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设立、变更许可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8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九条、第十一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3

11009W

委托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许可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出版署令10  第三条、第四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200182日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十八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民宗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4

11010W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许可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39号)第七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5

11011W

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未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复建、修缮项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管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6

11012W

基本建设项目占地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规划部门、建设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7

11013W

基本建设项目占用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或保护范围控制地带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4号)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规划部门、建设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8

11014W

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安监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79

11015W

营业性演出备案的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文化部关于做好取消和下放营业性演出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80

11016W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许可

《电影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

文化教育体育广电新闻出版部门

81

12001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城乡规划部门

城乡规划部门

82

1200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城乡规划部门

城乡规划部门

83

1200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城乡规划部门

城乡规划部门

84

12004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主要监管部门:城乡规划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镇、乡人民政府

城乡规划部门

85

12005

规划条件核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城乡规划部门

城乡规划部门

86

13001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九条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87

13002

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四条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88

13003

在危及人防工程安全范围内埋设管道、修建地面工程设施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七条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89

13004

人防工程拆除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90

13005

人防工程改造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

《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91

13006

人防通信、警报设施拆除、迁移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一条                                                                              《河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规定》第十九条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人民防空管理部门

92

13007

商品房预售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72号)第四十五条、第六十八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列》(国务院令248号)第三十九条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第六条、第十二条

县综合开发办公室

城乡建设部门

93

13008

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核准(含三级暂定)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4号)第四条

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部门 

城乡建设部门

94

13009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区域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九、十、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八、九条;《河北省建筑条例》第五条;《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十七条

城乡建设部门

城乡建设部门

95

14001

护士变更、护士延续注册许可

《护士条例》第五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96

14002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许可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三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97

14003

医师注册、变更注册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98

14004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及变更、歇业注销登记许可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99

14005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100

14006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九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101

14007

医疗保健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审批(乡镇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102

1400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103

14009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104

14010

放射诊疗许可及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条

卫生部门

卫生部门

105

15001

兽药经营许可

《兽药管理条例》第四章二十二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06

15002

动物诊疗许可

农业部19号令《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五、七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07

15003

渔业捕捞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08

15004

水产养殖证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农业部农渔发【20025号)《完善水域滩涂养殖证制度试行方案》和《河北省渔业管理实施办法》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09

15005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十六条、农业部令(第46号)《水产苗种管理办法》第十一、十二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0

15006

五等职务船员考试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二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1

15007

省间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产地植物检疫证书签发

行政法规:《植物检疫条例》(国发[1983]2号发布,国务院令1992年第98号修订)第七条、第十一条部委规章:《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农业部令第39号修订,农业部令2007年第6号修订)第三条、第四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2

15008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发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3

15009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发放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管理规定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4

15010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作业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5

15011

种子生产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6

15012

种子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二十六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7

15013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8

15014

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一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19

15015

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20

15016

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32

农牧水产部门

农牧水产部门

121

16001

冠抚宁县行政区划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2

16002

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公司法》第六、七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3

16003

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五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4

16004

企业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5

16005

合伙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十三、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三、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6

16006

个人独资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十二、十五、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四、七、十三、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7

16007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四、十一、二十、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8

16008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二、三、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29

16009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三、八、十、十二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三、四、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30

16010

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

《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31

16011

户外广告登记

《广告法》第三十三条;《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32

16012

食品流通许可证登记(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十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33

1700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34

17002

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器具核准、非重点管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计量法》第六、七、八、十二、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35

17003

企事业单位的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家计量局)第二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36

1700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四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373号)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37

17005

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38

1800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竣工验收

《河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秦皇岛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秦政(20143号第十五条、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139

18002

机动车修理业和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

《机动车修理业、报废机动车回收业治安管理办法》、《河北省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公安厅200391日发布)和《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主要监管部门交通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工商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140

18003

旧货流通业治安管理

《旧货流通管理办法》(试行)(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

主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商务部门

141

18004

开锁业治安管理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开锁经营单位经营行为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以及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严厉打击利用开锁技术违法犯罪的通知》

主要监管部门工商部门

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2

18005

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监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43

18006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核发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关于传发烟花爆竹许可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冀公传发[2012]5号)

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44

18007

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许可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55 号第四十二条;《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及管理》(GA89820106.5;《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GA89920106.5;《关于传发烟花爆竹许可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式样的通知》(冀公传发[2012]5号)

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安监部门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45

18008

歌舞、游艺等娱乐场所治安管理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主要监管部门文化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文化部门

146

18009

洗浴、足疗按摩等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管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专项行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8号;《关于清理整顿按摩服务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的通知》公通字【199885

公安、监察、文化、工商、卫生部门

 

公安、监察、文化、工商、卫生部门

147

18010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项;2、《典当管理办法》3、《商务部、公安部关于贯彻实施<典当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4、河北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省特定区域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意见》(冀政办[2010]44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意见》(秦政办[2011]40号)

主要监管部门商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商务部门

148

18011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2、《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3、《河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修正)4、省公安厅通知: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厅服务发展便民利民10条措施》的通知(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

公安部门

149

18012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1、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372、省公安厅通知: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厅服务发展便民利民10条措施》的通知(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3、河北省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我省特定区域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意见》(冀政办[2010]44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意见》(秦政办[2011]40号)4、《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

 

公安部门

150

18013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

《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国内贸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分类》的通知,《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主要监管部门公安局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商务部门

公安部门

151

18014

爆破作业项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九条;《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GA9912012

主要监管部门公安局

配合监管部门:安监局

公安部门

152

18015

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二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

公安部门

公安部门

153

18016

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

主要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安监部门

公安部门

154

18017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至十五条

公安治安大队、消防大队

公安部门

155

18018

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七至十二条

公安治安大队、消防大队

公安部门

156

18019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许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部门

157

18020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许可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部门

158

1802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备案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部门

159

1802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备案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部门

160

18023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

公安消防大队

公安部门

161

18024

港口建设项目许可
(1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建设许可2、因工程建设等需要在港口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的许可3、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许可4、港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三十七条;《港口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主要监管部门港航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港航部门

162

18025

从事市内及省内跨市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后置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八条

主要监管部门港航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港航部门

163

18026

港口经营许可
后置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十二条

主要监管部门港航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港航部门

164

18027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货物作业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主要监管部门港航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港航部门

165

18028

船舶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第六条至第十四条

主要监管部门港航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港航部门

166

18029

港口危险货物过驳、装卸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三十五条

主要监管部门港航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港航部门

167

18030

实验室计量认证

《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河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行政处罚法》、《认证认可条例》

主要监管部门港航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局消防大队

港航部门

168

18031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主要监管部门质监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消防大队

企业所属行业监管部门

169

18032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及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审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201112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201241日起施行)第三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监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消防大队

根据企业类型确定

170

18033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201112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201241日起施行)第三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监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消防大队

根据企业类型确定

171

1803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2011121日起施行)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201241日起施行)第三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监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消防大队

根据企业类型确定

172

1803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201112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201291日起施行)第三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监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消防大队

根据企业类型确定

173

18036

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核发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 2011121日起施行)第二十九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7,201351日起施行)第四条。

主要监管部门安监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公安消防大队

根据企业类型确定

174

19001

特殊工时制度审批

《劳动法》(199475日主席令第28号公布)第三十九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75

19002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主要监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工商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76

19003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86项;(2004629日国务院令412号公布)实施机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

主要监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77

19004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招生简章和广告审核及聘任校长核准

《民办教育促进法》(20021228日主席令 第八十号)第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主要监管部门:人社

配合监管部门:教育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178

20001

县级发证权限内采矿权设立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三、七、十五条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79

20002

县级发证权限内采矿权延续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七条。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0

20003

县级发证权限内采矿权变更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三、七、十五条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1

20004

县级发证权限内采矿权矿区范围审批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第241号令)第三条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2

20005

县级权限内采矿权转让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第242号令)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3

20006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招拍挂出让规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4

20007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

《划拨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和《划拨目录》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5

20008

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河北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6

20009

地质遗迹保护区内从事科研教学旅游活动的审批

1、《自然保护条例》(国务院令167号)

2、《河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3、《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4、《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7

20010

土地登记

《土地登记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0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8

20011

土地预审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2、《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

4、《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5《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冀国土资函[2012]497号)

6《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的通知》(国土资规函[2011]12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4号)

国土资源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189

21001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条

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

190

21002

天气预报发布、刊播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二条、《气象预报发布与刊播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8号)第三条

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

191

21003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一条、十九条,《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7号)第四条

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

192

21004

气象资料共享工作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六条,《气象资料共享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4号)第四条

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

193

22001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不影响场所布局和功能)

《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五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设立商业服务网点、举办陈列展览、拍摄电影电视片,应当事先征得该宗教活动场所和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民宗部门

194

22002

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变更登记内容

《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六条 宗教活动场所合并、分立、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民宗部门

195

22003

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审批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九条  宗教活动场所完成筹备后,由该场所管理组织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申请登记。

    申请登记宗教活动场所,应填写《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民主协商成立管理组织的情况说明;(二)管理组织成员的户籍和居民身份证明;(三)主持宗教活动的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的户籍、居民身份和教职身份证明;(四)有关规章制度文本;(五)场所房屋等建筑物的有关证明(属新建的,应当提供规划、建筑、消防等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属改扩建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和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属租借的,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验收合格证明和一年期以上的使用权证明);(六)合法的经济来源的情况说明。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民宗部门

196

22004

清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开办审核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八条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识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十日内给予批复。 未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识牌的,不得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办理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营业执照。

主要监管部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配合监管部门:县工商部门

民宗部门

197

22005

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的审核

《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清真食品的专用包装物和清真标志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后印制。

生产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清真食品专用包装物用于非清真食品,不得私自转让或出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民宗部门

198

22006

跨县举办大型宗教活动

《河北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七条  ……  跨设区的市、县(市)举行超过宗教活动场所容纳规模的大型宗教活动应当由主办的宗教团体、寺观教堂在拟举办日的30日前,分别向举办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民宗部门

199

23001

工业技改核准

《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2011]27号)第四条第二款;《河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管理暂行办法》(冀工[2011]200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工作的通知》(秦政办[2012]87号)第一条。

主要监管部门:工信部门

配合监管部门: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

工信部门

200

24001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201

25001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第三十七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准,在核准的期限内办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可以延期办理;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

国税部门

国税部门

202

25002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纳税人对税务机关采取本条规定的方法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经税务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国税部门

国税部门

203

25003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236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实施机关:区县税务机关。

国税部门

国税部门

204

25004

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企业所得税分月或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按照月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者季度平均额预缴,或者按照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

国税部门

国税部门

205

26001

养老机构设立审批

1《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2、《河北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2014625日河北省民政厅冀民【201453号第一章第三条

民政部门

民政部门

 

 

 

 

来源:抚宁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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