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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县政府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开发区《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9 点击次数:?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乡镇、街道、开发区《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的通知
各镇、乡(蒙古族乡)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丰宁满族自治县乡镇、街道、开发区《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并自发文之日起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公示,现予以印发,请相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丰路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要依法全面行使职权,履行职能,今后未纳入乡镇、街道、开发区行政权力清单的事项,原则上一律不得行使,确需行使且有充足法律法规依据的,要事先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审核,经确认后方可行使,并及时调整本单位《权力清单目录》。已经纳入乡镇、街道、开发区责任清单的事项,必须按职履责。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权力清单目录》和《责任清单目录》到县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下载。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来源:丰宁编办
责任编辑:丰宁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