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区、包装机械产业区,县直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要求和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有关规定,我办于近期开展控编减编工作,请各单位尽快将本单位退休、死亡、辞职、辞退人员上报给我办进行核实销编。
东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