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审改办〔2016〕3号
柏乡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转发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下放排放污染物许可权的通知》的通知
县行政审批局、县环保局:
现将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部分下放排放污染物许可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