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年度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4-02 点击次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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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8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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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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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宗旨:为社会服务,主要从事动物卫生监督活动。业务范围:宣传、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及有关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动物防疫工作计划、规划、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及检疫监督。负责动物防疫和动物产品卫生安全的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有关动物防检疫监督证、章、标志的审批、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物饲养场、屠宰加工厂、动物诊疗机构的动物防疫条件和验收。负责跨省引进种用动物及精液、胚胎、种蛋和乳用动物的检疫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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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燕山路东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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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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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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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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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青龙满族自治县农牧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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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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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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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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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青龙满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从业人数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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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严格按《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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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18年度,我单位在青龙满族自治县农牧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规范化、标准化落实产地检疫工作。 严格按照农牧发【2018】9号《畜禽产地检疫规程》实施检疫。2018年全县共检疫猪60915头,鸡3332.0902万只,羊5402只,牛282头,鹅1006只。 二、强化屠宰检疫,保证上市肉品安全。 严把畜禽进厂凭检疫合格证明,做到证物相符入厂。落实生猪进厂静养达到12小时以上制度,并实行屠宰同步检疫,瘦肉精同步检测,合格的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全年屠宰检疫生猪26036头,鸡2021.7948万只。检出病害猪10头,鸡14965只,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三、全面监管畜禽定点屠宰企业。 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禁止从疫情省份和疫情相邻省份调入生猪。落实企业各项台帐记录,做到可追根溯源。 四、生猪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 对生猪运输车辆实行备案管理,备案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系统,并填写运输台帐。官方兽医开具检疫合格证明和生猪进入屠宰厂必须查看运输路径,以保证生猪来源可靠。到目前全县共备案生猪运输车182辆。 五.实行保险联动制度,促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全县养殖场户育肥猪政策性保险投保率达98%,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病死猪政策性保险联动有效促进了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全年养殖环节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27292只。 六、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违法行为。 开展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运输、加工、经营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行为。全年共办理各类畜牧违法案件23起,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事件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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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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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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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解立峰 联系电话:15830351516 报送日期:2019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