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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县多措并举激发乡镇综合执法新效能

时间: 2020-06-22 作者:秦皇岛市委编办

卢龙县多措并举激发乡镇综合执法新效能

 

卢龙县以深化乡镇改革为契机,有效整合执法力量资源,推动部门行政执法权向基层延伸,逐步构建权责一致、运行高效、依法保障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激发乡镇执法效能。

  一、精准放权。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对照省《乡镇和街道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制定《卢龙县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将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农村、民族宗教、生态环境等7个职能部门52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给乡镇。

二、组建机构。整合现有所站、分局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执法资源,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严格按照每个乡镇执法队不少于10名编制要求,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编制及人员,以乡镇名义依法开展执法工作,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明确权责。明确乡镇行政处罚事项52项,其中现有行政处罚事项3项,市县相关部门向乡镇赋权下放行政处罚事项41项,县级部门委托乡镇行政处罚事项8项。清单内行政处罚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委托下放的行政处罚事项,由县直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处罚执法委托书;对法律法规未赋权也不宜委托下放,但确需乡镇配合的行政执法事项,相关县直部门为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执法联动机制,赋予乡镇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和任免建议等权责。

四、完善保障。由县住建、应急、农业、市场、文化、环保、民宗7个部门各选派1名业务骨干派驻乡镇对下放执法事项业务进行巡回培训,指导现场执法,规范案卷管理。指导乡镇制定《乡镇执法事项工作指南》和《乡镇行政处罚案卷标准及执法事项流程图》,完善相互告知、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等工作制度;协助编辑下发《卢龙县乡镇执法工作手册》200本。为乡镇协调解决执法车辆13台,配备执法记录仪34台。

    五、规范行为。统一指导乡镇制定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个办法”“四类文本”“五个清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及细则、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12个乡镇已全部办理了罚没许可证;对乡镇执法人员开展集中培训5次,跟班学习252人,有197人通过了省执法资格考试;乡镇每天对辖区内开展常态化检查巡查。自运行以来,在县住建局执法大队配合下,已针对村庄清洁行动中发现的侵街占道行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4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