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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

时间: 2022-06-24 作者:秦皇岛市委编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30300674660793Y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021  年度)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定代表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单位名称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宗旨和

业务范围

维护开发区房地产市场秩序,提供管理保障。 房屋权属登记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的审查 居住区的规划及商品房预销售的审查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及房屋拆迁的审查 各类项目、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 公有住房交易及单位购房补贴的审查 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峨眉山中路9号

法定代表人

姜兴宇

开办资金

48(万元)

经费来源

财政补助(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经费)

举办单位

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

损益

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

47.96

网上名称

秦皇岛市开发区房产局.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无应变更登记事项

一、严格执行章程 严格落实《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秦政字[2017]19号)、《关于开展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秦房字[2017]2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年初制定的职能绩效目标,完成以下业务活动: (一)房屋交易工作 (二)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 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021年共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业务90件,法院查封业务6件,协助公检法等部门查询网签备案信息180余人次。2、完成存量房交易与资金监管系统的架设工作,完善存量房交易业务流程,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与税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密切配合,在开发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存量房交易买卖合同网上备案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开发区范围内开展存量房买卖资金监管。2088件,211748.82平方米,130959万元。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注销业务36件,4604.44平米,2866.5万元。2021年分局完成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85件,监管交易资金4219.86万元.3、经过现场踏勘和资料审核,截止到2021年11月20日为秦皇岛市辉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龙府一号项目、秦皇岛市星光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星光御府项目、秦皇岛市光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曦城花语四区项目、秦皇岛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路能达二期A区项目、秦皇岛侨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侨商大厦项目、秦皇岛群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未来中心项目、秦皇岛佳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德鑫名苑二区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9件,预售建筑面积163825.61平方米。4、经过现场踏勘和资料审核,为秦皇岛持恒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秦皇岛越兴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6家中介机构办理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5、为进一步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开发区房地产市场金融秩序的稳定,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局在辖区内开展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宣传活动。要求辖区内的售楼处和中介机构门店悬挂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的标语条幅,并在经营场所滚动播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片,安排专人对来访的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达到了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6、根据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和市住建局印发《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分局继续在开发区内开展商品房预(销)售违规行为常态化检查工作,对辖区内的在建、在售楼盘巡查9次,参加巡查的工作人员共20人次,较好地完成了房地产市场监管工作。7、共调处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的投诉案件10例,成功调解6例,自行撤回2例,报送市综合执法局处罚2例。 四、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房地产市场的巡查力度,加强对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房地产项目进度的监管,对违规项目提前预警并限期整改。(二)加强对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停业整顿。(三)对辖区内房地产行业易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更大力度的排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的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和促进房地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预防影响市场的不稳定事态发生。(四)继续加强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严格执行一房一价。(五)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精简办事材料,优化业务系统,创新特色服务,加强业务培训,营造优质高效的办事环境。(六)强化安全生产和信息安全工作,加强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维护数据安全。(七)认真调处房地产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好群众的投诉问题。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继续做好抗击疫情的常态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2021年举办单位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为合格。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填表人: 于建坤  联系电话:13333306078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