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卢龙县机构编制网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卢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

发布时间: 2015-07-28 点击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2015年第一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冀政办〔2015〕8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秦政办发〔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确定衔接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2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21项,现予以公布。对国家、省、市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各部门不得拆分、合并或重组以新的名义、条目变相审批,不得移交给下属事业单位、协会审批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事项,要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审批流程,做好涉及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行政审批和市场监管工作,保证顺利实施

 

附件:1.衔接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衔接政府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2015727

  

附件1

衔接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12项)

序号

实施机关

事项名称

设定依据

项目类别

1

县级国税机关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非行政许可

2

县级国税机关

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

非行政许可

3

县级国税机关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征增值税审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非行政许可

4

县级国税机关

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和经营免税项目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有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的企业增值税免税资格审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非行政许可

5

县级国税机关

拍卖行拍卖免征增

值税货物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

非行政许可

6

县级国税机关

营改增后随军家属

优惠政策审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非行政许可

7

县级国税机关

营改增后军队转业干部优惠政策审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非行政许可

8

县级国税机关

营改增后城镇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审批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非行政许可

9

县级国税机关

消费税税款抵扣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税纳税申报及税款抵扣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6〕769号)

非行政许可

10

县级国税机关

成品油消费税征税范围认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7号)

非行政许可

11

县级国税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对非居民企业适用行业及所适用的利润率审核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19号)

非行政许可

12

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非行政

许可

 

附件2

衔接政府决定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

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

(共21项)

序号

实施机关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衔接部门

衔接项目名称

备注

1

工业和信息化部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批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534号)

省通信管理局

外商投资省内增值电信业务初审

初审转报类事项,审批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号)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初审

初审转报类事项,审批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

3

省级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

食盐定点生产、碘盐加工企业许可

《食盐专营办法》(国务院令第197号)《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省盐务局

食盐生产可证核发

 

省盐务局

从事碘盐加工企业的指定

 

4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

省通信管理局

省内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

 

5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号)

省公安厅

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6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1951年8月15日公安部发布)

市、县级公安机关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7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2005年第8号)

市、县级公安机关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8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1987年11月10日公安部发布)

县级公安机关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9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跨设区的市经营燃气气源销售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事液化天然气经营的、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燃气经营许可

 

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燃气管理部门

从事燃气气源销售的、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的、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10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市、县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核发

 

11

市、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市、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12

市、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市、县级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证核发

 

1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14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内资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审批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电影制片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审批

 

15

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电影制片单位以外的单位独立从事电影摄制业务审批

 

16

省级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

设区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17

证监会

期货公司设立审批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

 

 

审批权在

证监会

18

证监会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审批权在

证监会

19

证监会

证券金融公司设立审批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2号)《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75号)

 

 

审批权在

证监会

20

保监会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审批权在

保监会

21

保监会

保险集团公司及保险控股公司设立审批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审批权在

保监会

来源:卢龙县编办
责任编辑:卢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