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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

发布时间: 2017-07-1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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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区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有关“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区政府对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编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而履行政府工作职责的部门和政府直属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进行了清理,并决定公布区政府部门主要职责279项,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登记91项,事中事后监管130项,公共服务事项168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区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部门职能变化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部门责任清单相应调整。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程序进行,由履行职责的部门提出,经区法制办、区编委办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三、区直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公布责任清单为契机,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放管服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附件:1、部门职责登记表

      2、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3、与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登记表

      4、事中事后监管

                        

                                 2017621

  

责任清单2016.xls

城管局.doc
海港区地税局对税收.doc
海港区发改局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监管.doc
海港区商务局.doc
海港区司法局法制宣传科.doc
海港区卫计局.doc
林业局.doc
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市政).doc
事中事后管理制度(人社局).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城建局).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房产).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工商).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交通局).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旅游局).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农业局).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人防办).doc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水务局).doc
事中事后监管(财政局).doc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畜牧局).doc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科技局).doc
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文体广新局).doc
责任清单(教育局).doc

 

 


来源:海港区编办
责任编辑:海港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