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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与上级公布取...

发布时间: 2014-10-2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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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政办【2014】118号

 

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与上级公布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

等事项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各街道办事处,各产业聚集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县历年衔接国家、省、市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进行了“回头看”,梳理出了遗漏的衔接省取消下放事项2项以及已衔接但未公示的省政府2013年第二批取消下放事项9项(详见附件),清理结果将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抚宁/依法行政专栏)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告和宣传。

为搞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上下衔接,确保取消、下放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开展衔接工作。对于国家和省、市公布取消的审批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文件要求,对所行使的事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凡已决定取消的项目一律停止实施,不得违法继续审批。不得以拆分、合并或重组等形式替代变相审批。要对原有行政审批目录进行相应增减,确保取消事项从目录中删除,接收下放事项增补到目录。要对衔接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继续审批、变相审批、滥用审批权等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要制定承接方案和规范管理措施,并认真抓好实施。要及时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做好移交和衔接工作,防止管理脱节。对取消的事项,各部门要强化间接、动态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督。要按照管辖权限,将涉及取消、下放的事项在公示(开)栏、部门网站等载体上公布。

三、清理部门文件。取消、下放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由有关部门按程序及时组织修改或废止,确保部门审批权责与国家、省、市要求一致。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行政审批项目,要一律取消。

四、加强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要依法对行政审批项目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对行政审批职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服务水平。县审改办将协同相关部门对衔接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要求落实到位。对不认真执行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取消衔接不到位、不及时,违规设置审批项目、滥用审批权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认真衔接,造成应取消而未取消、应接收项目而未接收的,要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附件:1、衔接省政府2013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2、遗漏的衔接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抚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23

 

附件1 

抚宁县衔接省2013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

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一、衔接省取消项目(1项)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类别

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中国公民利用未开放档案、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已开放档案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的同意

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955日国务院批准,199967日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发布);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档案工作条例》

取消许可,改为现场受理、办理

二、接收省下放项目(8项)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设定依据

类别

1

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

设区市、县级财政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行政许可

2

监测数据纠纷的技术认定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监测机构

地方性法规《河北省环境
保护条例》

行政监管

3

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
)、养殖小区备案

县级畜牧管理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省政府文件:《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办法》
(冀政办函〔200742号,2007629日颁布)

行政监管

4

捕捞许可

县级渔业主管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行政许可

5

在渔港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种设施作业许可

渔港所在地市和县级主管部门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

行政许可

6

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管理

县级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行政许可

7

中外合作音像制品零售企业设立与变更审批

县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行政法规:《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
门规章:《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新闻出版总署 商务部令第52)

行政许可

8

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规定范围以外档案审批

城市建设档案馆所在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部委规章:《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档发字[1997]20)

非行政许可审批

  附件

一、衔接省政府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部门

共同审批部 门

 

设定依据

项目

类别

 

备注

1

进入林区证明核发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森林防火条例》(1988116日国务院令第120号发布)第十五条

行政许可

 

            

二、衔接省政府公布下放项目

序号

原实施

部门

共同审批部门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下放后实施部门

项目类别

备注

1

省林业厅

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的产地检疫

《植物检疫条例》(国务院第98号令)第十一条

县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

行政许可

 

 

来源:抚宁县编办
责任编辑:抚宁县编办